当前,国家正在推行建筑节能支持建筑采用保温材料,保温系统被普遍采用在建筑中。不少开发商采用保温材料燃烧等级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那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中对建筑保温的防火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保温材料燃烧等级

1、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将建筑材料及制品按照燃烧性能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燃烧性能等级

名称

A

不燃材料(制品)

B1

难燃材料(制品)

B2

可燃材料(制品)

B3

易燃材料(制品)

2015年5月1日施行的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6.7条款对于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有了明确规定,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宜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不宜采用B2级保温材料,严禁使用B3级保温材料。

A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一般为无机保温材料,如岩棉、玻璃棉等。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导致火焰蔓延。因此,在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中,要尽量选用A级保温材料。

B2级保温材料属于普通可燃材料,一般为有机保温材料,在点火源功率较大或有较强热辐射时,容易燃烧且火焰传播速度较快,有较大的火灾危险。如果必须采用B2级保温材料,需采取严格的构造措施进行保护。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也要注意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如分别堆放、远离焊接区域、上墙后立即做构造保护等。

在A级不燃材料和B2级可燃材料之间,还有B1级难燃材料,一般为有机保温材料,如聚苯板、聚氨酯板等。B1级和B2级材料之间的燃烧性能也存在很大的差别,下图为聚苯板和聚氨酯板两类材料B1级和B2级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对比。

聚苯板B1级和B2级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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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板B1级和B2级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对比

B3级保温材料属于易燃,很容易被低能量的火源或电焊渣等点燃,而且火焰传播速度极为迅速,无论是在施工,还是在使用过程中,其火灾危险性都非常高。因此,在建筑内、保温系统中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

GB 50016-2014标准中对保温材料的要求

2、GB 50016-2014标准中从内保温系统、夹芯保温系统、外保温系统和屋面保温系统四个部分,全面系统地对民用建筑内使用的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作了明文规定。

内保温系统

对于建筑外墙的内保温系统,保温材料设置在建筑外墙的室内侧,如果采用可燃、难燃保温材料,遇热或燃烧分解产生的烟气和毒性较大,对于人员安全带来较大威胁。因此,内保温系统规定的保温材料燃烧等级要高于外保温系统,而且在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其他场所,要严格控制使用,要尽量采用低烟、低毒的材料。而且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

夹芯保温系统

对于夹芯保温系统(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无空腔的复合保温结构体系),因保温层处于结构构件内部,与保温层两侧的墙体和结构受力体系共同作为建筑外墙使用,该类保温体系的墙体同时兼有墙体保温和建筑外墙体的功能。所以,要求由两侧保护层和中间保温层共同组成的墙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建筑耐火等级的有关规定。当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保温材料两侧的保护层需采用不燃材料,保护层厚度要等于或大于50mm。

外墙保温系统

对于外墙外保温系统,在我国主要以有机保温材料为主导,由于有机保温材料的可燃性,使得外墙外保温系统火灾屡屡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因此规定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应采用A级材料。

外墙外保温系统结构有两种: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结构和有空腔结构。无空腔结构主要指类似薄抹灰外保温系统,有空腔结构主要指类似建筑幕墙与建筑基层墙体间有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这两种结构中,有空腔的结构因发生火灾时会有烟囱效应,火势蔓延迅速,且难以从外部进行扑救,所以对于此类结构中所用的保温材料燃烧等级要求更加严格,同时在空腔处要采取相应的防火封堵措施。

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

(2)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3)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mm,其他层不应小于5mm。

屋面保温系

对于屋面保温系统,其火灾危险较外墙保温系统要小,且当保温层覆盖在具有较高耐火极限的屋面板上时,对建筑内部的影响不大,故对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求较外墙的要求要低些。但为限制火势通过外墙向下蔓延,要求屋面与建筑外墙的交接部位应做好防火隔离处理,具体分隔位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例如,当建筑的屋面和外墙外保温系统均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屋面与外墙之间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离带进行分隔。而且当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应采用不燃材料作为防护层,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

其他相关要求

电线因使用年限长、绝缘老化或过负荷运行发热等均能引发火灾,因此不应在可燃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在燃烧性能为B1或B2级的保温材料内;确需穿越或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并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措施。同时,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也可能会因为过载、短路等发热引发火灾,因此,规定安装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的周围应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不应直接安装在难燃或可燃的保温材料中。

建筑外墙装饰

近些年,由于在建筑外墙上采用可燃性装饰材料导致外墙面发生火灾的事故屡次发生,这类火灾往往会从外立面蔓延至多个楼层,造成了严重的火灾危害。因此,根据不同的建筑高度及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构造情况,对建筑外墙使用的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作了必要限制,但该装饰材料不包括建筑外墙表面的饰面涂料。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但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可采用B1级材料。